7月24日,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調整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關于調整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寧金管規(guī)〔2023〕3號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各住房公積金歸集業(yè)務承辦銀行:
為做好2023年度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范圍對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各單位應為全部符合規(guī)定的職工辦理繳存基數調整。
二、調整標準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核定調整。2023年度繳存基數為職工個人2022年月平均工資,最高不超過市統計局公布的南京市2022年在崗職工月人均工資的3倍(387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目前執(zhí)行標準為2280元,如遇調整,按有關部門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執(zhí)行。職工工資按照國家有關工資總額組成和本市的工資總額規(guī)定確定。
三、執(zhí)行時間
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從2023年7月1日開始執(zhí)行,請各單位在10月31日前完成基數調整工作。因特殊情況延遲調整的應從2023年7月開始補繳。
四、調整步驟
?。ㄒ唬┕衩孓k理
1.各單位到本單位開戶的銀行網點領取《單位分戶信息》《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明細表》或拷貝相關數據信息。
2.各單位按職工個人2022年月平均工資調整職工的繳存基數,將調整結果告知職工,如職工對此次調整無異議,單位按新繳存基數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明細表》或直接修改從銀行拷貝的數據。
3.各單位應核對《單位分戶信息》表中的單位信息,以及《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明細表》中職工個人信息。如單位信息或職工個人信息發(fā)生變更或有誤的應當進行更正,確保單位和職工個人信息準確無誤。與本單位不構成勞動關系或人事代理關系,以及退休的職工不得繳存住房公積金。
4.各單位將修改確認后的《單位分戶信息》《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明細表》或數據送交各銀行網點。
5.各銀行網點應對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同時核查職工社保繳納單位與公積金繳存單位是否一致。審核合格后更正單位基本信息(單位名稱、單位地址、所在區(qū)、單位性質等基本信息)、職工個人信息和職工的繳存基數,并將更改后的單位基本信息、職工個人信息回執(zhí)和打印的基數調整受理回執(zhí)返回給單位核對確認,單位和各銀行網點應確保繳存基數調整準確無誤。
(二)網上辦理
已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辦理業(yè)務的單位,可通過網上辦事大廳辦理。
1.在“歸集業(yè)務”—“打印年度基數調整單”功能點中,下載本單位《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明細表》。按柜面辦理要求核對職工個人信息,并及時辦理變更手續(xù)。
2.在“查詢業(yè)務”—“單位分戶查詢”功能點中,下載本單位《單位分戶信息》。按柜面辦理要求核對單位基本信息,并及時辦理變更手續(xù)。
3.按職工個人2022年月平均工資調整職工的繳存基數,并將基數調整結果告知職工。如職工對此次調整無異議,在“歸集業(yè)務”—“基數調整”功能點中,導出年度基數調整樣表,按新繳存基數制作年度基數調整表格。
4.在“歸集業(yè)務”—“基數調整”功能點中,導入新制作的年度基數調整表格,辦理年度基數調整。
如有問題請與繳存銀行聯系或撥打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客服熱線12329。?
?????????????????????????????????????????????????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3年7月24日